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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铁路公安局青岛公安处机关大厅吊顶、备勤室及民警餐厅维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DZY-2025043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济南铁路公安局青岛公安处机关大厅吊顶、备勤室及民警餐厅维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八章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6

030701003001

空调器
1.名称:多联机室外机
2.型号规格:HVR-450W/SM3FZBp)
3.安装形式:落地安装
4.含支架

1.00

更正为: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6

030701003001

▲空调器
1.名称:多联机室外机
2.型号规格:HVR-450W/SM3FZBp)
3.安装形式:落地安装
4.含支架

1.00

2、原采购文件“第八章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更正为:注:1、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2、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证书须体现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否则投标无效。

3、原采购文件6.1.3.2评分标准中增加:

(5)政策加分:

节能、环保产品 加分

5分

加分计算方法是:

1、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 5%的加分,加分公式如下: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2、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 5%的加分,加分公式如下: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开标时,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

(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 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评分标准)。

(5)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评分标准)。

(6)供应商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

附件: 优先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若有)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

厂家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产地

综合单价(元)

数量

合价(元)

优先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

说明:

1、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磋商小组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优先节能产品的政策加分。

2、此表所列产品需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体现,否则不予认可。

3、响应文件中没有产品明细表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参与政策加分。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若有)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厂家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产地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综合单价(元)

数量

合价(元)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小计:元

说明:

1、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磋商小组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环境标志产品的政策加分。

2、此表所列产品需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体现,否则不予认可。

3、响应文件中没有产品明细表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参与政策加分。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铁路公安局青岛公安处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汶上路1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0532-82976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中城路517号甲            

联系方式:矫国圣0532-87711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矫国圣

电 话:  0532-8771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