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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零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2025-JKHYEQ-G1655)

2025年零星改造工程(二次)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零星改造工程(二次)(项目编号:2025-JKHYEQ-G1655)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项目拟对2025年零星改造工程(二次)进行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连接路整修、卫生间改造、场坪硬化、饭堂改造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4最高投标限价:¥852137.37元(捌拾伍万贰仟壹佰叁拾柒元叁角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9353.11元、规费28904.98元、暂列金47050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单位要求与招标工程量有关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时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1.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以及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不需缴纳的投标人请提供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2022年03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投标人提供1信用中国(www.credit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3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查询截图;4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5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诚信记录”、“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截图。

(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提供以上所有截图,截图须能体现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范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时间)。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投标人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3.4投标人无“三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和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

3.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人员要求:

3.7.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3投标人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2)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2024年6月1日至今连续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扫描件(社保缴纳主体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缴费凭证须加盖社保单位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项目经理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为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3.8投标人未在招标人采购黑名单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否决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516900分至20255271800分(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报名邮箱:1479716111@qq.com

5.2.1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营业执照、excel版供应商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5.2.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2.3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6.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514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号二楼开标厅。

6.3递交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单独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授权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6514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号二楼开标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9893720102

纪检监督部门:某单位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37725750

采购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423号远晖商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