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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加装电梯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516

二、项目名称:办公大楼加装电梯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卿欣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大道西段9号西南机械装备城A2栋3单元3层8—9号 646,800.00元 82.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省卿欣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051227 电梯 办公大楼加装电梯项目 通力电梯 载重:1000kg 速度:1.5m/s 行程:15.15米 总楼层/服务楼层/门:5/5/5 轿厢类型:单开门型号:KONE-K 1(项) 646,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智超(采购人代表)刘映刚罗万明吴松张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4622067;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泽鸿路二段215号

联系方式:15328467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0831-4630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1-463054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5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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