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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5年度施工零星维修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第二次)(2025-JLBFOE-G1001)(第1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JLBFOE-G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部2025年度施工零星维修企业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原公告内容: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无

更正后内容

  •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事先未注册的,可先行领取招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登记。

3.3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3.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7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良好。

3.8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3.9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时至16:30分。

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1264322484@qq.com。

申领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企业资质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要求3.5);

7)项目经理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要求3.6);

8)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良好的书面声明或查询截图;

9)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11)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更正日期:2025年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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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单先生

移动电话:19147106166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先生

移动电话:1533130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