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2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3-2513165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采购满足指标的通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

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进口

是否核心产品

最高限价

1

电信服务

C17010000

10

-

10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开标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时的查验结果为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同类型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从2022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近三年(从2022年6月1日至今)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应提供书面声明文件):

①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②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③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④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和分包。(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6基于主备线路要求,投标人不能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信服务采购项目(包件1)(项目编号:0733-24133443/1)的中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20 至2025年05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27层

方式:(1)现场文件领取地点:投标人应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领取招标文件。现场领取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27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未末、13818667462。2邮寄文件领取方式:若潜在投标人不能现场购买,需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邮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27层,邮编:200085,接收人:陈未末,联系电话:13818667462);业务人员收到上述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潜在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填写购标登记表并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户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账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业务人员将在收到购标登记表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财务确认收到对应标书款项的一个工作日内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若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并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10 0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10 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27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非进口产品采购,不允许分包。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若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属小型、微型企业的,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于监狱企业的,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繁昌路2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27层            

联系方式:陈未末、李思奇、刘思 13818667462、15701664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未末、李思奇、刘思

电 话:  13818667462、1570166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