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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建筑工程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5-JLTJJN-G1002)(第1包)

项目名称:电子工程、建筑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5-JLTJJN-G1002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已注册或已入库登记备案,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投标人须具有违约保证金追溯承诺书;

(十三)本项目特定资格:

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屏蔽室建设)甲级证书;

3.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