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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改造需求公示(第二次)(2025-JWSDYY-W1014)(第1包)

中心机房改造需求公示(2025-JWSDYY-W1014)

  • 现将中心机房改造采购需求进行公示,面向供应商征集意见。
  • 项目名称:中心机房改造

二、项目编号:2025-JWSDYY-W1014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根据需求拟对中心机房改造进行采购。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分包(标段),项目采购预算40元,最高限价:40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al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不设特定资质。

7、供应商需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四)评审方法选择

评审方法建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五)合同履约要求及售后服务

1.交付时间: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2.交付地点:济南市。

3.交付方式: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方应充分考虑本项目交付过程中的各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原有设备拆除、业务割接等;

2)本项目提供产品应保证在“新一代军队医院信息系统”上线时无缝对接,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3)中标方需对医院网络架构进行优化,并制定详细优化方案。

4.免费质保期(包含人工费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更新升级等各项费用):3年(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质保期外的年包修费用:质保期外第1-3年:不超过投标单价4%/年,第4年以后:不超过5%/年(包含人工费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更新升级等各项费用)。投标时需明确具体年包修费用比例。

6.该项目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培训内容为能满足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的所有技术环节,并免费提供技术文档(包括设备手册等)。

8.项目交付实施期间,提供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驻场(项目经理必须在场),提供设备上线安装调试服务及系统应急预案,保证硬件安装调试及系统故障排除期间业务能正常进行。供应商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得采购人同意。

9.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质保期内因采购人机房服务器、交换机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调整时,中标方应免费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设备及线路等调整工作,采购人需对系统进行升级和扩容时,软件授权和硬件的价格不能超过合同价。

2)中标方应对免费维保期内的系统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全面检测,确认系统运行状态,检查系统错误日志,排除潜在隐患,并在巡检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巡检报告。

3)免费质保期间系统运行遇有问题中标施工安装企业需30分钟内响应,如在线技术支持服务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中标企业应保证3小时内到现场,8小时内解决存在的问题或故障。质保期内产品的版本更新,新功能升级,厂家应免费进行更新。

4)后期因采购人机房服务器、交换机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调整时,中标方应免费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设备等调整工作。

5)后期采购人需对系统进行升级和扩容时,中标方提供软件授权和硬件的价格不能超过合同价。

(六)安全保密措施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供货内容、服务形式及供货地点都要做到绝对的保密,如果违反协议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配送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软件产品系统上线运行稳定后,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票据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供应商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具有软件测评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测评报告或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测评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并配合审计结束后、接到乙方的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5%;剩余合同金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八)报价要求

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保险费、税费、管理费、货物运费及与供应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履行所有合同义务所需的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专家咨询和评审等全部价格和费用等,采购单位不再支付除报价外的其它费用,所有费用含税。

(九)包装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要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每件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包装物由供应商免费提供。

(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中标供应商所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必须为合法销售、原厂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外观质量要求。

2.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使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14日内应无条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使用单位可采取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投标产品出厂日期和到货日期间隔不超过1年。

(十一)达到的标准、成果

该项目需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 公示期:

2025年513日至2025年520

  • 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520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联系方式:

1.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程助理

联系方式:0531-68937239

电子邮箱:yybzccgy@163.com

2.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0531-68937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