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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风险隐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风险隐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蒲城县重泉路与东风街十字安泰家园东邻)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C-PC-2025-008

项目名称:高风险隐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风险隐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风险隐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50,000.00 6,0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风险隐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⑩《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⑾《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⑿《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⒂《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⒄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⒅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风险隐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附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六个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投标人代表身份: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9)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0)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12)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13)本合同包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不分包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2025年05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蒲城县重泉路与东风街十字安泰家园东邻)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文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蒲城县东风街与永安巷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13892316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联系方式:17382637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王涛

电话:17382637311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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