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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无人机平台的短波天线远场测试系统及外场测试比较公告(2025-YDKGCX-F9012)

我部拟对“基于无人机平台的短波天线远场测试系统及外场测试”采购项目2025-YDKGCX-F9012进行比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基于无人机平台的短波天线远场测试系统及外场测试

二、项目编号:2025-YDKGCX-F9012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基于无人机平台的短波天线远场测试系统及外场测试,具体分为三个单元:

1. 地面发射系统

2. 机载测量接收系统(含外场测试)

3. 机载上位机软件和地面上位机软件

(二)功能性能指标

1.功能指标

(1)地面发射系统完成短波信号发射功能,至少由功率放大器、射频线、宽带双极天线、RTK基站等单元组成。

(3) 机载测量接收系统完成空间信号测量、无人机实时坐标和测量UTC时间装订等功能。至少由鞭状天线、便携式频谱仪(2个)、两通道开关、功率放大器、数传电台、微型计算机、RTK移动站、移动电源、射频线等单元组成。

(4) 机载测量接收系统设备总重量不大于5Kg。

(5) 移动电源能够满足开关、功率放大器、RTK、数传电台、微型计算机供电需求,供电时间不少于4小时。

(6) 机载上位机软件功能要求

① 软件界面简洁美观,输入、输出参数清晰明确;

② 能够显示便携式频谱仪、两端口开关、RTK的状态信息;

③ 能够控制便携式频谱仪,设置测试环境和采集幅度数据;

④ 能够控制两端口开关进行切换;

⑤ 能够控制RTK采集无人机的位置信息(经纬度、海拔高度)及经纬度、海拔高度;

⑥ 能够建立机载数传电台与地面数传电台之间的通信关系,具有接收地面上位机软件发出的信息间接控制机载设备的功能,具有将机载采集数据信息下传给地面上位机软件的功能;

⑦ 能够记录地面天线标记的位置信息(经纬度、海拔高度),通过地面天线位置信息和无人机位置信息计算出两者之间的距离和方位角;

⑧ 能够实时显示无人机的位置信息(经纬度、海拔高度)、UTC时间、距离、方位角、开关端口号及测试时的幅度信息;

⑨ 实现双通道测量采集数据功能。

(7) 地面上位机软件功能要求

① 软件界面简洁美观,输入、输出参数清晰明确;

② 能够建立机载数传电台与地面数传电台之间的通信关系,具有接收机载数据信息的功能,具有地面上位机软件发出的信息上传给机载电脑的功能;

③ 能够标记位置信息 ;

④ 能够根据数传反馈的测量数据实时绘制幅度曲线;

⑤ 能够根据数传反馈的信息实时显示机载设备状态;

⑥ 保存测试数据功能。

(8) 测试数据格式要求

① 数据文件格式为txt;

② 数据描述信息:至少包含数据保存时间、频率、测试点数、极化方式等信息;

③ 测量数据信息:至少包括信号幅度(dBm)、UTC时间 经度(°)、经度方向、纬度(°)、纬度方向、海拔高度(米)、方位角(°)、距离(米)等信息。

2. 技术指标

2.1 便携式频谱仪

(1)外形尺寸:长×宽×高 不大于120mm×80mm×30mm;

(2)显示屏:电阻式触摸屏;

(3)屏幕分辨率的选项不少于 51、101、145、290 、 450 个测量点等5种;

(4)信号频率范围:100kHz 至 900MHz(正常模式);100kHz 至 12GHz(ULTRA 模式);

(5)RBW的宽度选项:不少于 0.2、1、3、10、30、100、300、600 、850 kHz等9种;

(6)功率电平经校准后,绝对功率电平精度不低于

(7)最大输入电平:不低于 +6dBm;

(8)支持上位机USB串口控制;

(9)电池:满电状态电池使用时间不少于2小时。

2.2 鞭状天线

(1)频率范围:20~100MHz;

(2)接头类型:SMA公头;

(3)辐射方向:全向;

(4)驻波比:不大于 2.0;

(5)输入阻抗:50Ω。

2.3宽带双极天线

(1)频率范围:2.5~30MHz;

(2)驻波比:不大于2;

(3)振子长度:不小于18米;

(4)振子宽度:不小于0.2米;

(5)振子材质:钢铜被覆线;

(6)重量不大于5公斤。

2.4 通道开关

(1)频率范围:DC~3GHz;

(2)驻波比:不大于1.2;

(3)插入损耗:不大于0.2dB;

(4)隔离度:不小于80dB;

(5)输入阻抗:50Ω;

(6)供电:DC12V / 240mA;

(7)切换时间:不大于15ms;

(8)射频接口:SMA母头。

2.5 功率放大器

(1)工作频率:1 MHz~930MHz;

(2)输入功率:1mW(0dBm);

(3)最大输出:2.0W(33dBm)低频端(10 MHz)

1.6W(32dBm)中频端(512 MHz)

(4)工作电压:12V(DC);

(5)工作电流:300~400mA(由输出功率决定);

(6)射频接头:标准SMA阴头;

(7)外形尺寸:不大于60*60*20mm(长*宽*高);

(8)产品重量:不大于60g。

2.6 移动电源

(1)额定容量:36Ah/3.8V;

(2)输入IN:14V~20V,5V直流3/6A;

(3)输出OUT:DC端口,USB口5V直流5/6A;

(4)额定功率:不小于120Wh。

2.7 RTK系统

(1)RTK系统包含:RTK移动站和基站

(2)RTK串口通信波特率:至少提供115200波特率

(3)GPS定位信息及UTC时间获取方式:按照GPGGA信息用于输出卫星系统定位数据,按照GPZDA信息输出 UTC 时间和日期信息

2.8 数传电台

(1)供电电压:8~28V

(2)通信频率:410M~441MHz

(3)通信距离:不小于16km

(4)灵敏度:不低于-130dBm

(5)具有 RS232 和 RS485 接口

2.9 微型计算机

(1)CPU:不低于N100四核intel处理器

(2)内存:不低于16G LPDDR5高速内存

(3)硬盘:不低于512G固态硬盘

(4)网络:具有WIFI无线网卡和千兆网卡

(5)接口:至少具有HDMI接口×3、USB3.1×3、电源开关、电源接口、千兆网卡接口×2、音频输入/输出二合一等接口

(6)尺寸大小:长×宽×高 不大于95mm×95mm ×45mm

2.10 射频线

(1)工作频率:DC-6GHz;

(2)驻波比:不高于1.5;

(3)输入阻抗:50Ω。

2.11 天线辐射特性测量精度指标

(1)主瓣宽度相对误差:不大于2度;

(2)波束指向误差:不大于1度;

(3)方向系数误差:不大于0.3dB。

(4)频率范围:3-30MHz;

3. 测试场地和配套工作要求

3.1 测试场地

  1. 租用无人机飞行测试场地,要求长宽距离都要≥150米、高度为≥68米的场地,测试场地范围内空中无高压线、空旷无遮挡,地面平整,保证无人机自由飞行无障碍。
  2. 提供220V电源,方便设备充电。

3.2 测试人员

  1. 现场测试和保障人员由中标方提供
  2. 有正规执照的专业飞手1名,由中标方租聘

3.3 测试系统搭建及无人机测试轨迹要求

  1. 要求投标方案明确场地标校具体操作方法
  2. 要求投标方案给出详细测试条件计算方法,符合远场测试条件
  3. 要求投标方案明确写清楚无人机携带天线飞行轨迹和测试方法

3.4 测试时间

外场测试时间不少于10天,完成整个系统要求测量的各项指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预算:10万元

(五)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满足项目功能指标、性能指标、外场测试要求,且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合格投标方)。

(六)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十)投标企业应当具备物资履约的能力。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55 23 日至202552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时间:2025年5月30日9:30前将比价文件送达至我单位指定地点(具体位置电话索要),接受顺丰邮寄。规定时间内收件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未密封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单位的一律拒绝收取。

(二)提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三)递交方式:报价方送达、邮寄或邮箱(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342号。电子邮箱:Antenna_test@163.com)

六、报价及要求

提交材料至少包含以下资料,缺少一项其比价文件将做无效处理;所有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完善相关签名并密封。未盖公章视为报名无效。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八)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 mil.cn)上发布

八、比价时间

2025年5月30日9:30(供应商无需到达比价现场)。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8726485722

地址:安徽合肥

邮政编码:230037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赵助理

联系电话: 0551-6592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