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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1072025CCS00019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1山西麦乐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平阳路长风南二巷御公馆小区7幢三单元一层一号商铺总报价(含税):1419000(元)92.13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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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采购包1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服务为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刑警队及龙潭派出所综合楼食堂、巡警队食堂提供后厨劳务代管及日常经营管理服务,包括进行饭菜加工、配餐用餐、室内保洁(含卫生间)等,配餐用餐实行自助餐模式,节假日餐、加班餐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为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食堂、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刑警队及龙潭派出所综合楼食堂、巡警队食堂提供后厨劳务代管及日常经营管理服务,包括进行饭菜加工、配餐用餐、室内保洁(含卫生间)等,配餐用餐实行自助餐模式,节假日餐、加班餐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天)。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考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玲(第1包采购人代表),张旭红,傅海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83%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232.1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南街11号

联系方式:0351-2315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与长治路交汇处东南角火炬创业大厦B座1407

联系方式:13643471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荣

电 话:1364347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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