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中标信息 > 安阳市龙安区东风乡人民政府重点区域扬尘管控治理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安阳市龙安区东风乡人民政府重点区域扬尘管控治理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安龙财磋商采购-2025-4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东风乡人民政府重点区域扬尘管控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安龙财磋商采购-2025-4-1 详见《磋商文件》 安阳坤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538,450.00 评审总得分:85.92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阳市龙安区东风乡人民政府重点区域扬尘管控治理项目(二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1年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三、评审专家名单
牛雁、卜令芳、陈续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8,721.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龙安区东风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梅东路中段路西
联系人:刘凯鑫
联系方式:15737221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普米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图书馆博物馆综合大楼A208室
联系人:苏青
联系方式:15637221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青
联系方式:1563722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