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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4-2027年省局机关办公区、永红路办公楼及附近公有住房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4-14-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4-2027年省局机关办公区、永红路办公楼及附近公有住房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01包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第二节 评标办法”的“2.详细评审标准(第1包)”中“(3)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证书A证、T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A1、A4)的,每提供1人得1分,此小项满分3分。”

更正为:“(3)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证书A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A1或A4)的,每提供1人得1分,此小项满分3分。”

2.本项目02包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第二节 评标办法”的“2.详细评审标准(第2包)”中“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6分。”

更正为:“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2分,满分6分。”

3.本项目02包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第二节 评标办法”的“2.详细评审标准(第2包)”“(2)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A证、T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A1、A4)的,每提供1人得2分,此小项满分4分;”

更正为:“(2)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A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A1或A4)的,每提供1人得2分,此小项满分4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此更正作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答疑澄清内容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姚女士 0551-62831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杨鸿伟、谢若璇,0551-62202733,13695657576(王)、18326620115(魏)、15395135774(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董先生

电 话:  0551-62831668(付),0551-63756081(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