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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谈判邀请书 (2025-JL13(05)-W30121)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谈判邀请书

(2025-JL13(05)-W3012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二、项目编号2025-JL13(05)-W30121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详见谈判邀请书第九条

1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重庆市

7.5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3.报价方在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无需进行现场勘查。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528日至530,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重庆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谈判文件申领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供应商承诺声明:

1)供应商诚信承诺;

2)保密承诺;

3)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5)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

6)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 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自行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https://www.plap.mil.cn )下载或通过邮件至YuTseng159@163.com申领,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报价供应商知晓全部招标信息。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或通过邮件(备注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公司名称)将资料发送至YuTseng159@163.com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五)谈判文件售价:0/份。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63815(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63845(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

备注: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我单位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应急措施。

五、开标与评审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63845(北京时间)。

(二)评审开始时间:202563845(北京时间)。

(三)报价、评审地点与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一致。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https://www.plap.mil.cn )上发布,可在网站下载谈判文件。

八、联系方式

项目报价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2368757089

九、技术要求

1.★仪器功能:

1.1采用磁珠法,全自动化完成样本的核酸提取;

1.2可配套使用不同品牌的核酸提取试剂。

2.样本类型:能处理血液、体液、组织等样本。

3.▲样本通量≥32个/批次,可根据需求自由设定1至最大通量的样本数(可量化样本通量越大越好)

4.处理体积:满足最小≤50ul;最大≥1000ul

5.★提取时间:60min内提取样本的数量≥32

6.温控性能:温度准确度(或精度)的绝对值≤2.0℃

7.▲同一浓度样本在不同提取孔间靶标CT值差异:CV≤5%(可量化:CV值越小越好

8.核酸回收率≥90% 或磁珠回收率≥95%

9.仪器内置紫外灯,具备防污染系统、断电记忆功能。

10.操作系统性能:

10.1触屏界面,能直观设置程序及实时显示仪器状态

10.2软件可自定义检测程序,程序储存量≥100个。

设备配置清单(如实际品名与表格不一致,需供应商现场提供书面说明)

数量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

配套应用软件

1

配件包

1

备注: 1、带“★”符号项目为必须满足指标,若出现一项负偏离,则视为废标;

2、带“▲”符号项目为重要指标;

3、其他项目为一般指标;

4、技术参数需求不超过15条。其中,带“★”符号不超过2条,带“▲”符号不超过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