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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NZB-GZB2025-0165(招标文件编号:LNZB-GZB2025-016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科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云集南一巷7号

中标(成交)金额:529.28189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沈阳科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安全保障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1.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本着“安全、优质、高效、节约”的原则开展工作。
2.采购人后勤主管部门对供应商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
3.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供应商在实施前要报采购人主管部门,采购人主管部门有审核权。
4.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后勤主管部门对供应商派驻的管理服务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5.要求供应商对工作人员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够满足项目需要。
6.供应商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7.物业服务人员按采购人的要求,遵守保密规定。
8.供应商在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后勤保障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提出物业管理合理化建议,确保物业区域内办公环境安全有序,并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9.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计划服务期限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辛延哲、张岩、赵喜贤、李荣(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年度采购预算的二倍作为收费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皇寺路170号        

联系方式:杨雪峰024-23365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周新宇、李勃、苏美玲024-2338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新宇、李勃、苏美玲

电 话: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