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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FJ2025-DLGK-C0022-B00(招标文件编号:FJ2025-DLGK-C0022-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利家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43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折扣率(%):8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利家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机关及分局食堂所采购服务商须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禽蛋、食用油、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烘焙材料、各类辅料,各类蔬菜、水果,新鲜肉类、新鲜水产品,冷冻食品(水产品冻品、肉类冻品)、干货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为一年,从双方签订合同的生效之日起。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地方标准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颖、吴秀平、庄礼瑜、陈登亮、陈文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费率0.8%)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账户名: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账 号:3500188640005250553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39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情况: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所有资格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均符合要求。

3.利家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6.60分;中标结算系数为:0.8

4.本项目以中标人的结算系数作为合同期间结算的依据,收费标准中所述“中标金额”仅作为计算代理服务费使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西大道53号        

联系方式:余鸿飞15080009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张辉、高雅莲、凌懿0591-83053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高雅莲、凌懿

电 话:  0591-8305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