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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UPS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预公告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UPS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UPS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WZ2025-076H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雯祥

项目联系电话:0756-33611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杨高、0756-81609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雯祥、0756-3361127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WZ2025-076HW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UPS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23,307.15元

最高限价:1,323,307.15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UPS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UPS供电系统蓄电池更换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4.其他: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供应商确认:根据报价,选取最终报价最低的合格供应商为成交人。

8.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1“用户需求书”。

9.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有标的货物应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该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密切关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2.330715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