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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西昌2025年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QXWEM-G1004)

峨眉、西昌2025年零星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JQXWEM-G1004)

1.招标条件

峨眉、西昌2025零星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JQXWEM-G1004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峨眉、西昌2025年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2.2 服务范围:本项目是本单位预算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维修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补漏、房屋改造、地面维修、墙面维修、灯具维修更换、用电线路维修、门窗维修更换、吊顶维修、管线检修、围墙维修、标线(标志)维修、护栏维修更换、道路维修、上下水设施维修更换、给排水设施设备维修更换、下水疏通、门锁维修等工程维修项目

2.3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四川省西昌

2.4.资金来源:本级自筹

2.5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标段

2.7 采购预算:第一标段:预计150万元,按实结算

第二标段:预计100万元,按实结算

2.8其他:本次采用下浮率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资料不提供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具体施工内容和预算以实际需求为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财务要求:3个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经营成果累计盈利,最近1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证明材料:3个会计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4 诚信要求: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联保部队军建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④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⑤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证明材料:需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项目经理2,每标段各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①资格证书复印件②安考证复印件③职称证书复印件(若职称名称非“**工程师”且职称证书不能体现该职称为建筑工程类的,须提供该职称为建筑工程类的相应佐证材料)④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

3.6 技术负责人(2,每标段各1名):需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若职称名称非“**工程师”且职称证书不能体现该职称为建筑工程类的,须提供该职称为建筑工程类的相应佐证材料)、施工现场管理经验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

3.7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本项目要求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至少还应配置施工员2每标段各1名、安全员2每标段各1名,投标人还需配备保 密员2名)(指定人员,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每标段各1名)。(本条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供承诺即可,项目开工前将现场管理机构组成情况报发包人审批。)

4.其他要求

4.1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投标,且需提供无港、澳、台背景承诺

4.2 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投标阶段配备的人员,不得是招标人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3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及军队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义务,并配合招标人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接受招标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行使相关监督,且遵守军队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4 投标人企业或分支机构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凭证复印件)

4.5 投标人保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非国外境外成员。【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6投标金的追溯要求。

我单位承诺同意以下投标保证金追缴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投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采购单位将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在追缴。”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规作出的相关处罚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申请报名

6.1申领时间:2025年530日至610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6.2申领地点:电子邮箱2445743451@qq.com

6.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6.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3.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

6.3.3年检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3.4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4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逾期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445743451@qq.com18673103524

6.5招标文件售价:免收标书费。

7.投标文件的递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黄湾镇景区路3号(工作食堂3楼)。

7.2逾期送达的、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7.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手持件:

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手持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邀请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联保部队后勤部军建处;联系电话:027-59561737。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971-3551817

9.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内网:http://cgw.hb.jw/,外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四川某部

联系人:汪助理、助理

联系电话:0833-5091306 13571915508

  廉政监督:助理

联系电话:18011676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