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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载荷+高通量”手段构建意向公开(2025-JXHLAA-W1003)(第1包)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招标活动竞争充分、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相关规定,现就我单位“无人机+载荷+高通量”手段构建采购招标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载荷+高通量”手段构建

二、项目编号2025-JXHLAA-W1001

三、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3日

四、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主要包括大载荷系留无人机一套、小载荷系留无人机一套、4G/5G双模基站1台、4G基站1台、自组网电台2台,依托跃进牌Nj1041载货汽车改装大载荷无人机升降平台,同步对无人机和载荷设备进行适配性改造。

(一)项目预算:310万

(二)供货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附2023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税务机关和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7.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国家、军队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需求明细表

见附件1。

(四)技术要求

见附件2。

(五)商务要求

见附件3。

五、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传真、快递、电子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并同时在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书为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某单位

联系人:牟先生

话:02368-759926 15337908336

箱:henrygood516@163.com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