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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公寓区整修等5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25-JHDFBE-G1002)

某单位公寓区整修等4项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JHDFBE-G1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公寓区整修等4项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 2025-JHDFBE-G1002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宁德市、福建省厦门、广东省汕头市;

2.工程建设规模:

计划总投资2455万元,含4个子项:

子项一:福州市公寓区整修工程,分项1:更换公寓住房给排水管线、水电计量表,配套完善附属设施,计划投资634万元;分项2:整修住房79套、4952平方米,计划投资585万元;分项3:整修门诊用房1661平方米,计划投资125万元。

子项二:宁德市沙埕镇公寓住房整修工程,整修住房53套、2199平方米,计划投资238万元。

子项三:厦门市、汕头市公寓住房整修工程,整修住房92套、6872平方米,计划投资743万元。

子项四:福州市公寓区年度维护整修工程,主要包括对空置的公寓房进行整治,对日常出现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进行零星整修,计划投资130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本项目采取统招分签方式实施,即4个子项选取1家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分别与相关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子项一至三为固定总价合同,子项四不参与本次投标报价得分,该子项按实下浮结算,下浮率K值以本次开标现场抽取为准(K值取值范围7%-10%,含7%不含10%)。

(3)招标范围和内容:子项一至三以招标图纸为准;子项四实际工作以后续实施过程中招标人需求或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图纸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条件(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项目。

4.2技术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各子项项目班子配备:

子项一~子项四:每个子项需额外配备子项负责人、子项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均持证上岗。子项项目负责人必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子项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子项项目班子全体成员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社保证明(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以上人员均不可兼任,也不可兼任其他子项人员)。

5.企业、项目总负责人及各子项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6.企业、项目总负责人及各子项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须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清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10.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企业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5年内未发生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认定的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做出承诺。

11.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5 30 日至 6 6 日,每日上午 08 : 00 12 : 00 ,下午 14 : 30 18 : 00

(二)申领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报名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款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意:1.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售招标文件依据。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本项目不接受未注册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18558828091@163.com

(五)招标文件免费发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6 20 08 30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6 20 09 30 分。

(三)投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 6 20 09 30 分。

(二)开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 章助理

办公电话: 0591-24942352

移动电话: 18558828091

人: 施助理

办公电话: 0591-24942654

移动电话: 18960872051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庄干事

办公电话: 0591-24942241

移动电话: 1350958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