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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2、3号办公楼修缮工程财务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2、3号办公楼修缮工程财务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工08-0061

项目名称: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2、3号办公楼修缮工程财务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3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23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2、3号办公楼修缮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财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对从服务合同签订后至通过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期间,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工程审价、投资控制、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及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包括保修期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建设内容主要为:2号楼:建筑面积约5765平方米(暂定以最终测绘为准),地上五层,地下一层;3号楼:建筑面积约2225平方米(暂定以最终测绘为准),地上部分五层,部分四层。

3.建设位置:上海市黄浦区南昌路47号。中

4、服务周期:从服务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以及保修期内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服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从服务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以及保修期内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服务。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参与响应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享受优先待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3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从2021年3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另一方须为会计师事务所,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成立满三年以上(应附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至投标截止日为准)。(4)项目总监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财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财务负责人若非造价咨询公司本单位人员,允许外聘或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投标。外聘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应提供相应的聘用证明,外聘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及相关风险责任由聘用单位负责承担(须提供相关风险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5)财务监理机构:应配备从事工程概算、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配备有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等资格的专业人员。(6)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7)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但应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B.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C.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个,两个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服务的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6日 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一楼

方式:线下领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昌路47号        

联系方式:江老师021-53828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7349796070、15613231551、15216696088            

联系方式:曹老师、薛老师、邱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老师、薛老师、邱老师

电 话:  17349796070、15613231551、1521669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