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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室内标准化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2025-JYAKDD-GC1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室内标准化装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YAKDD-GC1002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某单位室内标准化装修项目

建设概况:建设规模197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公寓楼住宅装修、水电改造、门窗厨卫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和平区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5个月内完成施工。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预算: 198.3万元

最高限价: 198.3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近3年内(2022年6月23日到截止开标时间)具备1个施工总承包合同达到或超过198.3万元投资和规模的房屋建筑或室内装修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备1个施工总承包合同达到或超过198.3万元投资和规模的房屋建筑或室内装修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和其他职务,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在本公司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具备1个施工总承包合同达到或超过198.3万元投资和规模的房屋建筑或室内装修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在本公司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处罚公告”。
(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
(六)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完成注册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未完成注册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天津 天津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23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 09:00
(三)投标地点: 天津 天津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天津 天津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
(三)联系人: 马先生 。
(四)联系电话: 15822467100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6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扫描件;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扫描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扫描件。

7.施工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二)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未留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错误,造成无效报名的情形我单位不承担责任);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受理邮箱:1083343656@qq.com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822467100
地 址:天津 天津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8222876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