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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东港市鹿圈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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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东港市鹿圈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3-14 至 2024-03-21
撰写单位: 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颖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东港市鹿圈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681-000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东港市鹿圈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工程量或项目特征的变更的结算原则,其他事宜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5日 18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相关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东港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东港市黄海大街145号
联系方式: 0415-7125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1106室
联系方式: 024-22828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鹏
电话: 024-2282855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