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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事燃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5-JKEDSR-W100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炊事燃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EDSR-W100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交货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炊事燃油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供货,服务期1年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燃油供应商需免费提供适用的炊事灶台、储油存储器、燃油管路等设备,并在使用期间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定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67万元

3.最高限价:2.95元/升;

4.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醇基液体燃料);
(2)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或委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需提供委托协议、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至少提供1名从业人员证件及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沈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醇基液体燃料);
(2)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或委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需提供委托协议、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至少提供1名从业人员证件及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25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 09: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路89号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09:0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路89号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报名邮箱:caigouban2025@163.com,报名负责人:陈先生,电话:024-2887465815734071014

2.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28874658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4-28874644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4-28874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