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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维修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2025-JQGSZC-G1010)

2025-2026年维修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维修类项目施工招标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固定下浮率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2026年维修类项目施工

2.2 项目编号:2025-JQGSZC-G1010

2.3招标范围修建围墙、埋设界桩等零星维修工程。具体内容以发包人委托的内容为准,单个项目 的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实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合同估算价:265.06万元,具体以单个项目金额结算

2.5计划工期依据年度预算维护类项目实施计划确定

2.6建设地点:广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

2.8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相关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9其他: 包括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测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入股企业;

3.3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5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3.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登记备案,未注册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小组依据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报名入围投标企业相应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申领时间:2025652025613,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申领方式

线上发送。投标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2629348404@qq.com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详见附件1):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6.未被列入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6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保 密承诺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62709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62709时30分。

6.3投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4投标方式: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5投标时须持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某单位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

联系人:王助理、李助理

联系电话:1937842594119897649881

监督联系人:庞助理

联系电话:18074775794

投诉处理部门:桂林某部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方式: 0773-2080272

2025年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