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某单位运动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5-JLDJBH-G1164)

某单位运动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5-JLDJBH-G1164)

本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某单位运动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2025-JLDJBH-G1164

招标控制价:349.56万元

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

工程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须提供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最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财库〔2022〕3 号文)。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国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单独参加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定义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的较大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的资质动态核查网页截图)。

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本单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年份、月份、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申请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非联合体。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审查不合格。

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在开标日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B证等原件前来(无实体证件的采用官网截图)。

四、投标报名及递交材料起始时间、地点

(一)报名起始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

(三)文件递交时间:

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5年 6月25日8时30分

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25年 6月25日9时00分

(三)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电联获取具体地址)。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于先生

办公电话:0510-85158330

移动电话:18762652208 15852798996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艾先生

办公电话: 0510-8515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