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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家属委员会(扩容)建设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5-JLDJAD-G1006)

某单位家属委员会(扩容)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2025-JLDJAD-G1006

一、项目名称:家属委员会(扩容)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5-JLDJAD-G1006

三、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及施工内容:具体要求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建设地点:江苏省新沂市。

3.项目预算:40万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时间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特定资质: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公司需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注册成功(提供相关截图证明),不得被军队采购网及军队其他采购平台列为预警名单。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17:30(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江苏省新沂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6月27日 14: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 14: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投标地点:江苏省新沂市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6月27日 14: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开标地点:江苏省新沂市

八、样品

采购包(1):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此项目、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我方所有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报名企业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中认定的关联关系

(二)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远程报名,请将项目名称及编号“家属委员会(扩容)建设+2025-JLDJAD-G1006”作为邮件主题发到邮箱19852010686@139.com,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全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9852010686

监督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7351990934

:新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