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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车库顶棚及附属设施整治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2025-JKDZSS-G1090)(第1包)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库顶棚及附属设施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DZSS-G1090

三、更正内容:

将原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变更如下:

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投标人股本结构不含“三资”成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1.3 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应声明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政府、军队、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和投标禁入期;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承诺);

 1.4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1.5财务要求:

  (1)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表字迹应清晰可辨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因单位性质(军内单位、事业单位等)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经单位盖章的财务报表或上级主管单位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年度)批复的决算报表复印件;

  (3)如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能够说明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作为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作为资格性审查的依据;

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任意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 个;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1非“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1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需提供注册成功网站截图)。

其他内容:公告及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34730297 028-66394034

址:四川省成都市

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28-6639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