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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区信息化建设意向公开(2025-JWSDWF-G1001(01))(第1包)

营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营区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投资概算:约86万元;

2.交货地点:潍坊市及各区县;

3.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发运到指定地点,完成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

4.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202565日至2025619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应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或以上资质)。

(七)供应商应有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通信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

五、交货时限

签订合同后60天。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有关说明

1.投标人可提出本项目技术参数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投标人提出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包括投标人意见反馈表写明投标并加盖单位公章。

2.意见反馈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以电子邮箱形式反馈的,将电子文档打印逐页盖章后,形成PDF扫描件,连同电子文档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1286900383@qq.com

3.意见反馈地点:山东省潍坊市.

4.对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但要求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进一步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6.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13506469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