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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上半年零星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询价公告﹝2025-JL13(05)-G40009﹞

2025年度上半年零星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询价公告﹝2025-JL13(05)-G40009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采购条件

1.1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度上半年零星工程项目设计(第二次)

2.2项目编号:2025-JL13(05)-G40009

2.3建设地点:重庆市

2.4设计内容:

中心2025年度上半年计划实施的11项零星工程项目(体检中心整修项目,工程造价约80万元;旧总配电室整体修缮项目,工程造价约20万元;肿瘤科病房改造项目,工程造价约18万元;研究部配套用房整修项目,工程造价约50万元;无创中心一楼大厅及门厅整修项目,工程造价约50万元;第三住院部一楼大厅及门厅整修项目,工程造价约50万元;皮肤科病区改造项目,工程造价约50万元;大动物房犬饲养间改造,工程造价约15万元;血净中心纯水机房改造项目,工程造价约20万元;第一住院部CT机房改造项目,工程造价约20万元;教训中心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及第三住院部消防泵房改造,工程造价约360万元),以上项目合计工程造价约733万元。设计单位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各个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的技术文件、设计成果以及相关文件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差和错误,提供全过程的工程设计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单位需安排设计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原始图纸进行复核,无原始图纸的项目需进行现场测量,以确保设计区域准确性;

(2)设计配合阶段,设计单位需安排不低于2名固定设计主管人员服务该项目,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经甲方同意。每周应满足不低于2天时间(每天不低于6小时)到建设单位驻场设计,无故缺勤视为违约,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3)本次11个项目可能存在至少8个项目同步开展的可能性,设计单位需具备同步开展实施的能力,中标后不得以公司人手不足等原因拖延设计周期。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处以1000元罚款,上限不超所属项目设计价款20%

(4)各项目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提供CAD图电子版1份、纸质版6份,方案文本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5)施工前,设计单位应派专业人员至建设单位现场参与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如设计人在合作过程中不能达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经与设计人协调后仍不能满足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中断后期合同执行。

(6)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应密切配合参建各方处理材料选样、设计变更等与设计相关的问题,若图纸存在问题,且施工单位无法处理时,设计单位应24小时内安排设计人员驻场解决技术问题,如发生消极处理问题等情况,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发包人经与设计人协调后仍不能满足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中断后期合同执行。

本次零星工程共11项,11个项目设计费分别报价,每完成一项单独支付该项目设计费。

2.5设计周期:单个项目共计35日历天(方案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施工图绘制周期1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及设计审批并提供正式图纸(纸质及电子版)。(各项目按实际设计启动日开始计算服务期,届时我单位将以发函形式通知各项目启动时间

2.6项目最高限价:29.24万元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在报价人本单位注册,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已被地方、采购单位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单位报价。

3.5报价人提供的所有报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将对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一步核实,若经核实报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如为成交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1日(08:00- 17:00)(节假日除外,系指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重庆市。

4.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自行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https://www.plap.mil.cn )下载或通过邮件至YuTseng159@163.com申领,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报价供应商知晓全部招标信息。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或通过邮件(备注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公司名称)将资料发送至YuTseng159@163.com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报名资料如下:

(1)文件领取登记表【附录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附录2】;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附录3】;

(4)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附录4】;

①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②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的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社保凭证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凭证时,提供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视为有效;如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凭证时,提供原单位返聘合同视为有效)(证书或继续教育为电子凭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录5】。

(6)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6】。

注:本次审核结果仅作为报名依据,凡报名的供应商,其具体初步评审情况以询价评审为准。

4.4 所有潜在报价方自行到发布询价公告的网站上下载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电子资料;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报价方知晓全部信息。

4.5本询价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报价人应随时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https://www.plap.mil.cn )关注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报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采购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4.6 本项目询价文件售价为0元。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6月17日8时15分(北京时间)

5.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8时45分(北京时间)

5.3 报价和开标地点:重庆市。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应当拒收。

6、质疑时间

对询价文件有质疑,应在2025年6月12日12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7、答疑时间

应在2025年6月13日17:00时前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https://www.plap.mil.cn )予以答疑或澄清。不管报价人是否下载,都视为报价人收到询价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https://www.plap.mil.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23-6875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