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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11822025AGK001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汾阳四中理化生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校

地 址: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

联系方式:0358-714119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校
地 址:山西省汾阳市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58-7341191
2询问和质疑方式十、询问和质疑
35.询问
35.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投标人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6.质疑
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6.2质疑投标人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十、询问和质疑
35.1为方便供应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省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在线质疑,将线下质疑转为线上运行。质疑程序仍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执行,具体操作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要求执行。
35.2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对于招标采购阶段,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采购合同授予过程、授予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授予采购合同的采购人负责答复。
3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12分)
1、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回款凭证、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每提供一个项目得3.5分,最高得10.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等材料不清楚的,不得分。
业绩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业绩案例,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
2、投标人具有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一、商务部分(12分)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回款凭证、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每提供一个项目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等材料不清楚的,不得分。
业绩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业绩案例,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1.时间:2025年06月03日00:00至2025年06月10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时间:2025年06月02日24:00至2025年06月09日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校

地 址: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

联系方式:0358-7341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赫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万国城MOMA9号楼3005室

联系方式:15235195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1523519598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