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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用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3-WJTYZX-W1027(01-02))(第1、2包)

妇科用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WJTYZX-W1027(01-02))

我单位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妇科用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妇科用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WJTYZX-W1027(01-02)

三、项目概况:

本妇科用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最高限价:第一包(医用臭氧妇科治疗仪及配套耗材):医用臭氧妇科治疗仪14.34万元/台,一次性使用妇科冲洗治疗头23元/支;第二包(生物刺激反馈仪(双屏)及配套耗材):生物刺激反馈仪(双屏)31.8万元/台,一次性使用阴道电极55元/个,阴道电极260元/个,盆底肌肉康复器300元/个,理疗用体表电极12元/个,理疗用体表电极30元/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包(医用臭氧妇科治疗仪及配套耗材);

(002) 第二包(生物刺激反馈仪(双屏)及配套耗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妇科用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境内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若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2、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进口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和代理人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3、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网站截图及网址链接、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2日至 1月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 1号 21号楼 2门)。

(三)获取方式:

1.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以合格材料到达邮箱为准。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toieni@126.com

2.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境内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

②投标供应商若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2)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进口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和代理人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3)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网站截图及网址链接、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多级代理)。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 1号 21号楼 2门)。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创新六路华鼎新区 1号 21号楼 2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 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老师、张老师

办公电话:022-24327119

地    址:天津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老师

办公电话::022-61122761

联系地址: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