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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餐饮管理公司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5-JLXLBB-F1009)

某部餐饮管理公司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5-JLXLBB-F1009

一、项目名称:某部餐饮管理公司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XLBB-F1009

三、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521

四、变更信息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为“25760001040010893”

现变更为:

保证金缴纳账户为“25760001040010983”

请各供应商按最新要求进行响应。

五、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部

联系人:吴先生

移动电话:18987668166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易先生

办公电话: 15902895642

地 址: 成都天府五街777号吉泰壹号大厦21~23楼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报名商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相关投标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监督电话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纪检监督联系人:谭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15331331471

纪检监督邮箱:jjjd7725001@1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