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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室内外文化氛围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25-JCIMDX-G3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室内外文化氛围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CIMDX-G3001
三、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

3. 谈判范围:包含文化墙、荣誉墙、宣传栏、LED屏、灯旗、广场灯箱、长廊、宣传广告牌等细化设计、生产、安装及相关底座、路面的开挖、浇筑、恢复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 项目预算:401150.59元(其中文化氛围建设:367004.35元,荣誉墙建设34146.24元),以上金额均含税。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需具备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时需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若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九)、申请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至 2025年06月17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沈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时需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若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 09: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第三干休所公交站往南20米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09:0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第三干休所公交站往南20米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均可以参加谈判。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未被列入以下内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谈判文件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280754339@qq.com。

谈判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331278835
邮 箱:280754339@qq.com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3127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