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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平龙山工业园区至凤头楠木林支路段晋级改造工程(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725]ZCGJGCJS[CS]2025002-1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平龙山工业园区至凤头楠木林支路段晋级改造工程(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廉江市府前路东十一横巷4号二楼 3,127,900.00元 98.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平龙山工业园区至凤头楠木林支路段晋级改造工程):

工程类(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平龙山工业园区至凤头楠木林支路段晋级改造工程 (完全响应本项目施工范围)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平龙山工业园区至凤头楠木林支路段晋级改造工程。详见附件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陈万忠 粤1502006200802565 3,127,9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叶智盛
评审专家: 叶少忠 张成昭 叶信红 陈振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平龙山工业园区至凤头楠木林支路段晋级改造工程:2.4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东平镇振东街1号

联系方式:1825099735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政和县水北东路69-1号胜地心苑2幢119

联系方式:0599-3332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晓槟

电话:0599-3332688

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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