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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前楼拆除项目流标暨第二次采购公告(2025-JQ40-G3003)

招待所前楼拆除项目流标暨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5-JQ40-G3003

招待所前楼拆除项目2025-JQ40-G3003因截止到谈判时间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故该项目作流标处理,现就项目第二次发布采购公告,相关要求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招待所前楼拆除项目(项目编号:2025-JQ40-G3003已按上级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采购范围:某部危房拆除及场地平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三)招标控制价:37.9万元

(四)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笫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三)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改革后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控股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

(六)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服务履约能力;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未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相关设施建设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

(九)在《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中,无处罚记录;

(十)无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十一)报价方谈判前须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备案并提供截图;

(十二)供应商需提供保证金追溯承诺:自项目谈判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

(十三)近4年(2021年5月至2025年5月期间),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拆除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房屋拆除施工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验收报告为准

四、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611上午9:002025613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八)、(九)、(十)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公告第四条第(三)项要求的特定资格材料。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投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5593823039@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 6 199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 6 19 10 00 分。

(三)报价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 6 19 10 00 。(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 先生

办公电话: 0971-6393585

移动电话: 15500740013

九、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某部

联系人:刘助理/赵助理

联系方式:0971-3551262/0971-3552933

受理、处理投诉复议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某部

联系人:李助理/杨助理

联系方式:027-59561755/027-5951765

采购机构: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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