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意向公示 > 某部采购档案电子化建设采购意向公开 (2025-JKYXZX-F3131)

某部采购档案电子化建设采购意向公开 (2025-JKYXZX-F3131)

某部采购档案电子化建设采购意向公开

2025-JKYXZX-F313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采购档案电子化建设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包号

采购项

目名称

项目主要组成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

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采购档案电子化建设

档案整理

开展我单位近5年招标采购纸质档案资料及电子文件的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工作,在保证纸质档案整理规范的基础上,建立采购项目档案数字资源库,以利于提升资料检索、借阅的便捷性

见附件1

21.70

2025

8

资料扫描

信息著录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采购活动。

(四)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或以上。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严禁转包。

三、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企业登记表(见附件2)。有参与意向或反馈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四、公示时间

2025611日至2025619

五、反馈方式

(一) 人:吕助理

(二)电子邮箱:18811196568@sina.cn

(三)联系电话:010-66927597

(四)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202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