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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学生食堂一、二、四层餐饮管理劳务外包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LNJC20250423001(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50423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学生食堂一、二、四层餐饮管理劳务外包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泉润佰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中海珑湾小区25号配套商业楼107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沈阳鑫顺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5甲-1号1124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泉润佰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学生食堂一、二、四层餐饮管理劳务外包采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塔湾校区1层)餐饮管理劳务外包采购原材料采购、餐饮人员招聘及管理、餐饮制作加工、销售及服务、清洗、餐具、厨具设备维修、就餐环境管理等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依照中央采购验收标准履行验收。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沈阳鑫顺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塔湾校区学生食堂一、二、四层餐饮管理劳务外包采购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生食堂(塔湾校区2层、4层)餐饮管理劳务外包采购,其中4层为清真食堂。原材料采购、餐饮人员招聘及管理、餐饮制作加工、销售及服务、清洗、餐具、厨具设备维修、就餐环境管理等。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依照中央采购验收标准履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尤晋年、董微、刘丽风、许鑫(不包含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布),2003年和2011年国家发改委分别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20%。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3000元,按照人民币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01包:中标供应商:泉润佰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费:23000元

02包:中标供应商:沈阳鑫顺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费:23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4-86982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张艺扬、黄欢、李宇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扬、黄欢、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