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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河海津韵”—媒体记者及网络达人天津文旅采风行活动项目 (项目编号:JHZB2025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河海津韵”—媒体记者及网络达人天津文旅采风行活动项目 (项目编号:JHZB2025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河海津韵”—媒体记者及网络达人天津文旅采风行活动项目 (项目编号:JHZB20250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3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项目概况
“河海津韵”—媒体记者及网络达人天津文旅采风行活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50601
项目名称:“河海津韵”—媒体记者及网络达人天津文旅采风行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万元
最高限价:7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0 70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为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充分挖掘天津文旅资源,展现“河海交融、古今辉映”的城市魅力。天津市文旅局将进一步整合自身丰富的文化与旅游资源,将天津的人文景观、非遗技艺、历史遗迹等进一步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地展现天津的城市魅力。本次活动以“河海津韵”为主题,策划出多条独具特色的主题线路,邀请媒体记者、网络达人实地打卡体验并拍摄,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多重视角宣传天津、推介天津,打造“河海津韵”文旅品牌,以独特的视角、创新的表达方式,将城市文化生动地呈现给不同平台受众,激发广大游客的出行意愿。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8月(共计3场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并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充分体现。(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四)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近半年内至少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真诚磋商承诺书。6、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相关经验,出具任命书及社保证明。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前一小时查询结果为准,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页面打印,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记录。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6日 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否则将会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5楼E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地址:河西区梅江道20号
联系方式:13672001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联系方式:022-88303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文娟
电 话:022-8830359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