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副食品配送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2025-JKBNAV-W1001)
2025年副食品配送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2025-JKBNAV-W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副食品配送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BNAV-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交货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肉类(包括畜肉、禽肉) | 详见技术要求 | 江苏苏州 | 5个月 | |
2 | 果蔬类(蔬菜占比54.74%、水果占比20.94%、调料干货占比24.32%) | 详见技术要求 | 江苏苏州 | 5个月 | |
3 | 其他类(水产占比24.52%、禽蛋占比15.29%、饮料占比7.74%、牛奶占比15.06%、即食食品25.52%、豆制品占比6.47%、溢价粮油占比5.4%) | 详见技术要求 | 江苏苏州 | 5个月 | |
说明: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预算:第一包预算210万元;第二包预算170万元;第三包预算160万元。 |
项目预算:第一包肉类预算210万元;第二包果蔬类预算170万元;第三包其他类预算160万元 。
本项目共3 包,每包确定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3计算。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标一个包段,每家投标单位在本项目3个包段中累计中标包段数不得超过1个。若投标供应商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包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中标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资格,开标顺序先开启1包段,再开启2包段,最后开启3包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须符合营业执照的主要生产或经营范围,属于生产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销售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供应商处罚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1.夸大企业业绩和产品性能的;2.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投诉的;3.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限履行合同,影响较轻的;4.其他违反规定行为,情节较轻的。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1.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2.被抽中邀请参加采购活动,3年内累计3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3.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时限履行合同,影响较大的;4.其他违反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情节较重的。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1.累计2次受到1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理的;2.在采购活动中私下与采购相关机构、需求单位达成不合理意向的;3.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4.投标(报价)提供虚假材料的;5.提供虚假生产进度报告,或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影响部队供应保障的;6.在开标、评标(评审)现场无理取闹,扰乱正常采购活动秩序的;7.中标产品在非注册生产地址或合同约定地址生产的;8.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9.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的。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 年6月16日至6月24日,每日上午09 :00 至11 :00 ,下午15 :00 至17 :0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须符合营业执照的主要生产或经营范围,属于生产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属于销售型企业的须提供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供应商基本开户许可证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包号;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单位邮箱:252247132@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 年7月15日09时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7月15日09 时30 分。
(三)投标地点:开标前另行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 年7月15日09 时30 分。
- 开标地点:开标前另行通知。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先生
移动电话:18915577303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葛先生
移动电话:1891557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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