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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液氧采购物资项目更正公告(2025-JQ23-W1001)

医用液氧物资项目更正公告

2025-JQ23-W1001

一、项目名称:医用液氧物资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Q23-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医用液氧物资项目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640

合同签订生效,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包括文件、电话等)24小时内完成配送,保障采购单位用氧需求。

现场指定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15.2万元;

3.最高限价:1800元/吨;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第五条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20250613日至20250620,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更正为:

20250616日至20250623,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原招标公告中第十二条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13668551268@163.com

更正为:

(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⑥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氧气)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用氧气);2、具有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注册证》或《药品再注册批件》;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提供包含与危险货物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与受托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提供含与危险货物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13668551268@163.com

五、其他说明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罗助理

办公电话:0734-8680876

移动电话:13668551268

址:衡阳市珠晖区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韩先生

办公电话:0734-8680525

某部

2025 6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