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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某单位关于纸质病历电子化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无代理机构受漳州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纸质病历电子化项目(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纸质病历电子化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23-JQ16-F10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助理/杨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596-2975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助理/杨助理0596-29755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无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无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 无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内容

漳州某单位纸质病历电子化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2023-JQ16-F103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纸质病历电子化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16-F103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服务期限

备注

1

纸质病历电子化

详见公告附件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甲方指定地点)

本次服务期限为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 166万元;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交货并完成系统安装调试。

4.交货方式:需方指定。

5.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319日至328日每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指定邮箱2379040805@qq.com

(二)申领地点

本项目采用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发出文件程序进行。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采购机构邮箱:2379040805@qq.com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凡递交的报名材料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购买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但不做为资格审核合格的最终结果。资格是否符合由审查小组在评标时最终认定。

2.材料审核。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一般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尽快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支付标书费用(不接受个人账户支付),账户名称: 开户行:账号:(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告知),汇款备注信息:2023-JQ16-F1035标书费。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2379040805@qq.com,邮件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承办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预留邮箱发出采购文件,未收到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

5.标书费发票待开标时递交供应商,若不参加开标则联系后以到付的形式寄送给供应商。

6.提出申请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否则将导致报名无效。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379040805@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41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410930

(三)投标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410930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0596-2975595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596-2975585

采购机构漳州市某单位

2024318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6.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