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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零星维修改造服务供应商项目三次招标公告(2025-JQ62- G3003)

遴选零星维修改造服务供应商项目三次谈判公告

(编号:2025-JQ62-G30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遴选零星维修改造服务供应商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5-JQ62-G3003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条件

本工程遴选零星维修改造服务供应商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采购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谈判申请。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工程特征:采购单位年度预算内所有零星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土建、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弱电、绿化工程等;

2.2建设地点:宝鸡市金台区;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此费用为全年零星维修项目总最高限价,不作为付款依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计划工期:1年,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最短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范围:院区所有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零星维修改造项目;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军队等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验收合格

2.7服务供应商使用原则:1万元以内零星维修项目由入围第1家施工单位直接进行施工,1-5万元(不含5万元)以内项目由入围5家施工单位以比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5万元以上项目以对外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8本次报价:无工程量清单,报工程总价;

2.9评选规定:本次评标按报价浮动率选定5家入围单位,报价浮动率=1-本次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2.10入围后5家施工单位5万元以下比价原则:单项工程总价乘以本次招标报价浮动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企业与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陕西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供应商提供公告日期之后的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谈判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8 报价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7.非联合体谈判声明。

5.2领取时间:2025616日至623日(08:0011:5015:0017:5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3领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45901249@qq.com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7 1 9 30 分,地点为 某医院采购管理科。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3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授权代表(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现场踏勘时间

组织踏勘时间:20256 24 10:00

踏勘集中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1533229889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高助理、张助理

话:0917-8957058

址:陕西省宝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