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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1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2025-YJJDSI-G1001)

4251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2025-YJJDSI-G1001)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4251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按国家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

2.2 勘察设计工程概况:包含综合厂房、实验用房和附属配套工程三部分,总建筑面积9600,设计限额费用约为:440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1个单体,包括综合厂房及实验用房,综合厂房及实验用房由连廊连接,两个建筑整体呈“L”形布置。其中,综合厂房位于西侧,一层建筑,东西长约84.4米,南北长约45米,建筑面积约3800,地上1层,总高约15.0米;实验用房位于东侧,南北长约78.5米,东西长约16.8米,4层建筑,总高约18.6米,建筑面积约5800;附属配套工程包含给排水、消防、暖通、供电、安防、通信、绿化、道路等。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建设区域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3个部分内容。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

2.5 关键节点要求: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区域地形图测绘;

(2)合同签订生效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勘察报告、概算);

(3)接招标人通知后3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详细勘察报告、预算);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

2.7 招标控制价:175万元,(其中勘察费:55.09万元,设计费:119.9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建筑行业甲级,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财务要求: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一个投资额人民币4000万元(含)以上或勘察设计服务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纯住宅类项目除外),项目完成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或审图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同一合同的服务范围需同时包含勘察和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①合同协议书,②审图证明材料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类型或合同金额及项目完成时间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发包人公章作为业绩证明补充资料。

3.1.4 信誉要求:

3.1.4.1 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

3.1.4.2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3.1.4.3 未被列入采购人上级单位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处罚期)内。

注:网站查询结果以评标当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5.1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1.5.2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由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不少于12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或前2个月向前起算,连续不少于12个月)。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各专业设计负责人

3.1.6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造价专业、勘察专业,至少各须配备一名专业设计负责人,并满足以下要求:

(1)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证书。

(4)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5)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证书。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7)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注: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均不得兼任,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均须为本单位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由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不少于6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或前2个月向前起算,连续不少于6个月)。

以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人员的配备须符合工程设计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3.1.7 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标明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由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不少于36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或前2个月向前起算,连续不少于36个月)。

3.2 无外资背景企业(含港澳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航招标网(www.avicbid.com)完成免费注册,然后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购买并完成支付标书款,即可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在本项目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支付标书款。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提示:①我公司将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开具电子发票,并推送至投标人下单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地址正确;

②网站注册咨询电话:4006722788,项目具体事宜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9日09时00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邮编:621000 邮编:10001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卫强

电话:0816-2465584 电话:18801042100、010-84892559

传真: / 传真:010-84892589/8489259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55607663@qq.com

监督电话:0816-2465560

若无法成功报名,或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暗示带有倾向性表述的,可向监督人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