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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541STCX23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调整本项目采购需求,更新后的采购需求详见附件。2、第五章 评审标准 服务响应措施 第一款“供应商提供收到甲方通知后的服务响应时间及到场时间能够承诺在1小时内(含1小时),得3分;服务响应时间及到场时间在2小时内(含2小时),得1分;服务响应时间及到场时间超过2小时(不含2小时),或未提供服务响应时间及到场时间的承诺,得0分。注:供应商在技术文件中提供关于收到甲方通知后的服务响应时间及到场时间的承诺函,无需加盖公章,无需体现单位名称,格式自拟,格式需满足暗标编制要求。”更正为“供应商需自行承诺完全满足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三、服务内容 第6条‘服务商用于服务的车辆应优先保障安新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租赁需求。城区范围内单位车辆配送至指定地点不得超过20分钟,城区临近乡镇(三台镇、端村镇、安州镇、大王镇)单位及辖区内卫生院、派出所、学校等车辆配送至指定地点不得超过40分钟,偏远乡镇(老河头镇、同口镇、刘李庄镇、赵北口镇、圈头乡、芦庄乡、龙化乡、寨里乡)单位及辖区内卫生院、派出所、学校等车辆配送至指定地点不得超过90分钟’的要求。提供上述承诺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有误不得分。注:供应商在技术文件中提供到场时间的承诺函,无需加盖公章,无需体现单位名称,格式自拟,格式需满足暗标编制要求。”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2)本更正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安新县育才路

联系方式:0312-5321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联系方式:0312-4078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冬琦、张雪源、封勋0312-4078985/8993、liudq@sstc20.com

电 话:0312-4078985

五、附件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的说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