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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普吉楼、西南14号楼电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华大学普吉楼、西南14号楼电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采招第20250160号/XHTC-GC-2025-0212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普吉楼、西南14号楼电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1.0239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1.0239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承办单位为:清华大学修缮校园管理中心

(2)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及电气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以及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更洽商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点:清华大学校内(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为本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6)供应商必须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7)属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定点入围企业。(8)施工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定点企业库中备案且未被锁定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且承诺该项目经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特别提醒: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相关要求,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旧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书作废。响应人应提交项目经理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7日 至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文件。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获取地点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进行费用缴纳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PDF文件,以及《报名登记表》一同发送到fanminghao@xhtc.com.cn,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潜在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写明潜在供应商联系人和电话。《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文件售后不退。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在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一层二区采购管理中心第五会议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进大厅往右前方20米左手边,无需入校。不提供临时来访停车,请提前规划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一层二区采购管理中心第五会议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进大厅往右前方20米左手边,无需入校。不提供临时来访停车,请提前规划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2.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清华大学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提交响应保证金或服务费的账户信息(办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清采招第20250160号/XHTC-GC-2025-0212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2116062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大学     

地址:熊老师 010-62785897        

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范鸣昊 010-63905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玉蕊、张骏、赵静淑、张际阳、李东婵、叶子青、王乙、杜芳瑜

电 话:  010-63905973、010-6390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