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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制剂楼改造设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示(2025-JHYDGD-G402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其他,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医院制剂楼改造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HYDGD-G4022
三、项目概况:

需求部门组织“制剂室扩建的场地/设备需求”进行讨论,所需场地共计约650㎡,主要设置为存储区域(90㎡)、生产区域(280㎡)、检验区域(280㎡)。因制剂室升级改造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制剂工艺流程复杂,专业程度要求高,且部分区域有净化需求,设计单位应结合制剂室现状及生产运行要求,提供具体的可行性方案及设计图纸,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医务处的立项需求内容,配合需求部门进一步论证选址方案;2.根据制剂室安全生产、设备运行、工艺流程、辅助用房等各环节需求,协助需求部门梳理改造升级方案,并编制概算;3.根据需求部门确认的选址方案、升级改造方案,包含复核原建筑尺寸、出具各专业包括工艺、建筑(装修)、结构核算、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施工图纸(含消防);4.配合医院相关部门完成施工招标,配合招标答疑工作;5.配合医院指定的咨询单位完成造价答疑工作,协助审核造价清单;6.配合医院完成验收及竣工相关工作,并参与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包括出具设计意见、准备验收资料、参加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最高限价44万元。

报价供应商提报总价最低的单位,为报价最优单位,若存在报价相同的情况,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具有“三资”背景或港澳台背景的企业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
(五)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和安全标准。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化工医药行业(药物制剂)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具有相关制剂室或医院洁净厂房设计业绩。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收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至 2025年06月23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上海 上海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化工医药行业(药物制剂)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具有相关制剂室或医院洁净厂房设计业绩。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上海 上海市
(四)提交方式:《报价文件》密封好后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上海 上海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报价文件1份)

(一)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特殊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化工医药行业(药物制剂)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具有相关制剂室或医院洁净厂房设计业绩。

8.项目负责人履历及业绩;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二)报名方式

网上发送:征集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邮箱回复审核情况及项目信息,报价供应商可在报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人邮箱:syyf_engineering@163.com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国斌
联系电话:81875308
地 址:上海 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