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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某单位窗户更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5-JWHUWH-G1010)

湖北省某单位窗户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某单位窗户更换工程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为满足住房需求,对湖北省某单位窗户进行更换

2.2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6项目名称及编号:湖北省某单位窗户更换工程项目(2025-JWHUWH-G1010

2.7项目预算:133.132136万元;

2.8.最高限价:133.132136万元;

2.9其他:

质量要求: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合格

保修要求: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04月23日修订)执行。

工程整体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期按国家规范执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4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免费进行维修、维护。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小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应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经项目经理本人确认并签字的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截图及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申请人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无在建证明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完成注册。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618日至2025624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下午14 时至17(北京时间,下同),在采购单位邮箱19972167292@163.com(建设单位、采购服务机构详细地址或者网站)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5618日至2025624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采购单位邮箱19972167292@163.com(建设单位或采购服务机构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6.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单位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79930分,地点为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采购服务机构或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单位

人:冷先生

话:153770850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人:王蓓、汪美玲、肖思意

话:027-8487870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方式:18627798286

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