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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机房建设和网络机房迁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2025-JHSJAC-G1001)

本招标项目 屏蔽机房建设和网络机房迁建项目 已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某部 ,经费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招标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
一、项目名称:屏蔽机房建设和网络机房迁建项目施工
二、项目编号:2025-JHSJAC-G1001
三、项目概况:

3.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3.2项目投资估算:施工招标控制价为463.9390万元。

3.3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原房间改造、屏蔽壳体工程、装饰与环境工程、供配电系统工程、机房通风系统工程、气灭消防系统工程、机房接地、综合布线系统、动环系统、空调系统、配套线缆布放等。

3.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与市电电源接驳相关工作除外,该项工作待高压箱变建成后组织实施)。

3.5招标范围: 项目类别为通信工程施工,服务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包含的机房相关全部内容的采购、施工及安装,完成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6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7其他:/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4.1投标企业背景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3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4.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需出具承诺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4.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其中,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为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参股企业。依据有关要求,广东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河南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及下属所有企业,包括参股、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保密员不少于1人。8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具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通信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应在投标方案中明确具体分配的岗位。以上人员应确实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至 2025年06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辽宁省葫芦岛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7: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8: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天宾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08: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天宾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2.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与投标者,于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12.2获取方式:

(1)邮寄。 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将资格证明文件PDF电子版邮箱发送至招标人邮箱(1819671274@qq.com),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再将招标文件纸质盖章版、Word电子版刻录光盘(U盘)邮寄给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需将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印章)及招标文件领取表(领取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邮寄给招标人。

(2)自取。投标人可到招标人规定的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将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印章)及招标文件领取表(领取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当面交给招标人。

12.3自取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详细地址待投标人抵达后电话联系告知。

12.4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5315536012、04292736594。

12.5有关要求:投标人(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信誉要求”相关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印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加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等。

12.6有关事项:

(1)以上各材料须按照以上要求顺序合并在一份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招标人,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时,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2)当招标文件纸质盖章版与Word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盖章版为准。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某部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15536012、04292736594
邮 箱:1819671274@qq.com
地 址:辽宁省 葫芦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