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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Q01-W115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物资名称技术要求计量单位单价(元)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
1-1腹腔镜系统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1,990,000.001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进口货物3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福建省厦门市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990,000.00元,壹佰玖拾玖万元整

采购包1:1,990,000.00元,壹佰玖拾玖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1,990,000.00 元,壹佰玖拾玖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投标人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2)投标人所投货物及配套耗材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投标人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投标人须承诺于合同签订前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全国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以保证产品可追溯。。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06月18日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 http://plap.mil.cn/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10楼开标厅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43号中观产业园10楼开标厅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1.本项目技术参数★条款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形式包含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厂家盖章)或公开发行的彩页(厂家盖章)或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或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其中★条款涉及配置要求的,于偏离表中响应即可。2.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被暂停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助理、孙助理(项目咨询)

办公电话:021-81827070,021-81827077

移动电话: 13701759434,17302192435(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项目编号+咨询问题”发送至第一个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庄助理

联系电话:021-81827156,18964429632、15323051589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21-81827199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