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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安防系统研制”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公告(2024-JJYDBG-W1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安防系统研制”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JYDBG-W100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详见技术

要求

合同签订20天内,组织生产、试制和检验,完成验交准备

甲方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二级(或以上)XX装备XX生产单位XX资格证书或XX装备XX生产单位三级XX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如XX装备XX生产单位XX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XX资格证书但已通过XX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XX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XX委员会出具的XX资格证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至 2025年06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5号楼华宝大厦1309室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二级(或以上)XX装备XX生产单位XX资格证书或XX装备XX生产单位三级XX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如XX装备XX生产单位XX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XX资格证书但已通过XX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XX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XX委员会出具的XX资格证明。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7: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8: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见招标文件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08:30
(二)开标地点: 见招标文件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全军XX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

3.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4.书面声明,见附件4。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5。

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军队企业证书。

7.二级(或以上)XX装备XX生产单位XX资格证书或XX装备XX生产单位三级XX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如XX装备XX生产单位XX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XX资格证书但已通过XX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XX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XX委员会出具的XX资格证明。

8.报名文件应依序整理并加盖公章后胶装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6。

9.报名文件递交数量:纸质版1份。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010-63966862、19371440676
地 址:北京 北京市